各院部: “课程教纲”是教师对所承担的教学课程的总体安排,包括课程简介、教学进度安排、考核方式和内容等,既用于教师教学,也用于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和该门课程的评价,请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均需填写所教课程的课程教纲。 2、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填写统一表格一式三份,教师所在院部、教学班学生代表各一份,教师自存一份。教师应在上第一次课时将课程教纲向学生进行说明。 3、院部对课程教纲执行情况每学期至少检查1-2次,以保证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各院部将课程教纲电子档汇总后于第二周发教务处邮箱(jwc@wtu.edu.cn),教务处将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向学生予以公布。联系人:陈君,联系电话:7534. 5、“课程教纲”空白表格在教务处“下载专区”内下载,原“教学进度表”停止使用。
教务处
2012年9月5日
上一条:2012-2013(1)期初教学检查通报 下一条:关于提交院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第二部分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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