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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发布时间:2012-09-25    访问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8号)精神,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申办工作应于2012年9月29日截止,现就申报材料的审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审核

    高校申报材料时,采取逐校现场审核登记的办法进行,分完备性审查和形式审查。

   1、完备性审查

    主要是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是否一致,同时进行限额核查。学校应提交申报成果奖的公文及项目汇总表(盖学校公章)、成果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的项目总数及一等奖数均应符合限额内(仅能申报一、二、三等奖),超过限额的不予受理。

    ??每项成果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3套,成果总结(附省级鉴定批复及鉴定证书及成果支撑材料等)10套、项目简表50套。要求为每项成果单独装袋。装袋时,推荐书和成果总结应分别装订成册(软皮平装,要有材料目录)及简表各一份装袋,若成果为教材的,教材一式两套也分别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一面贴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的封面复印件,另一面贴袋内材料明细表,一共有三套装袋。其余7套成果总结装一袋,注明《XX》教学成果总结,剩余47份简表单独装一袋,袋面贴简表的首页。一项成果共计5个档案袋。

    ??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汇总表、推荐书、成果总结、简表。

   将同时核对纸质汇总表与成果档案袋信息是否一致,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是否一致。

   2.形式审查

   内容包括:

   ①审核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是否有省级鉴定,鉴定批复、鉴定证书是否与项目一致;

   ②成果主要完成人数、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数是否与《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要求相符;

   ③推荐书中所有完成人是否亲笔签名(不得打印),所有完成单位是否加盖公章;所有完成人的所在单位是否与完成单位信息一致;

   ④报送的项目汇总表中“项目分类”是否与推荐书一致;

   材料逐校进行现场审核的同时,进行材料分类及登记。

   (二)申报材料公示及异议

    集中审核完成后,将对所有申报材料在在厅政务网和教学公共平台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内容为各校申报的项目列表及相应项目申报推荐书(或简表)。公示时间在十月上旬,为期一周。

   申报异议期间如收到有关单位或个人异议,按照《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2年9月24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院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第四部分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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