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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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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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决定一个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考察一个国家所有制结构是否优越,关键要看是不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不是能够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用这样的标准来考察当今中国的实践,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地说,在深入探索的基础上,我国逐步确立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国情、富有成效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保持我国发展的蓬勃活力靠什么?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全社会加快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的基本经济制度
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所有制结构,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领导人民逐步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一个有着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科学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从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对所有制结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从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到“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再到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至确立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写入宪法,我国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极具活力的发展之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所有制结构不懈探索创新的重大成果。
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我国必须始终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没有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谈不上人民当家作主人,也就没有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就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有利于对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进行合理有效的调控,克服市场机制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才能形成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关系,防止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也是实现自主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
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客观要求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条件下进入社会主义的。过去,由于我们忽视了这样的现实,过于强调“一大二公三纯”,排斥、限制非公有制经济,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生产关系必须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则出发,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所有制结构的深刻调整带来了生产力的极大解放。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虽然说经过改革开放,我国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们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的状况没有变。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推动形成一个多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体制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社会就业,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也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必须长期坚持。
事实最有说服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共同繁荣,使我们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轨道。从1978年到2009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340507亿元,经济年均实际增长接近10%,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的3倍多。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增加到1717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5153元。人民生活实现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在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起点低、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能够取得这样的进步,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口如此众多的国家,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大幅改善本国经济状况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表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初级阶段的现实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
2
.怎样看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变革,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呢?
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坚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是就全国而言的,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资产,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其比重的大小不是固定不变的。只要国家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得到增强,即使公有制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也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同时,公有制经济比重的减少,也不能影响公有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坚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既要不断巩固和发展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发挥质的优势。只有努力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才能真正坚持和巩固其主体地位。
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既要进入那些非公有制经济不愿意或难以进入的而又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部门,弥补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更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主导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国有经济在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数量减少的同时,资产总量、上缴税收、利润总额逐年增加,国有资产质量不断优化,管理与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技术研发与自主知识产权能力和数量不断增长。比如,中央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等行业和领域,资产总量从2002年的7.13万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1万亿元;同期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12.6万亿元,上缴税金、实现利润都有3倍多的增长。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排头兵”,在实施大规模的政府投资、大力度的结构调整和大范围的社会保障,在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经济回升向好的中坚力量。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调整布局和结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国有经济从一些领域退出来,同时为了实现规模化生产、完善产业链,加强对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也必然会进入一些领域。这种“进”与“退”,是根据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的正常活动。不能将企业正常的兼并重组,将市场公平竞争导致的“优进劣退”、“大进小出”,片面理解为“国进民退”。事实上,国有企业在调整和重组过程中,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也进一步促进了自身的发展。
. 3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只有积极探索和创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才能够真正解放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生产力,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效率。
国有经济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等,都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和探索,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已经转变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了国有经济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到2010年3月,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已达70%,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396家,80%的优质资产已经进入上市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以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进一步探索国有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改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和组织形式。
集体经济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满足城乡市场需求、安排解决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国有经济不断壮大和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要积极探索股份合作、联合、联营等多种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集体经济与社会资本结合,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农村集体经济中,要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为实现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农业改革和发展的“第二个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创造条件。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由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在我国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目前,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相互参股、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大量出现。应当看到,股份制只是资本的组织形式而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股份制经济的性质主要是由居控股地位的经济成分决定的,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这样的股份制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质;私人控股,这样的股份制则具有明显的私有性质。因此,必须对关键部门和重要企业保持公有资本的控制力,这样才能保证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国有和集体参股的股份公司中,国有和集体方也要积极发挥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成分。
股份合作制,是集股份制与合作制形式的优点于一体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我国城乡出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基层干部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它以劳动联合为基础,职工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时职工又是出资人,实现了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统一。股份合作制已成为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重要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强化职工对企业经营的关心程度和风险意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应该积极发展。
4.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010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广泛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集聚发展力量”。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关键是把握好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关系。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尽管它们的性质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我们必须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搞好公有制经济,才能保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不动摇,结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着力解决制约改革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有优势的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还要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引下,非公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异军突起,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截至2009年6月,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692万多户,占全国实有企业数的70%左右。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3063万多户,资金数额9850多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一半以上,上缴国家的税收比重不断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继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需要进一步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破除体制障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积极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财税金融支持、法律帮助、员工培训等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自身也要把握有利条件,不断增强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健全治理结构,克服短视行为,保障员工权益,在加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自身素质上有更大作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作出新的贡献。
5.
为什么不能搞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既不能因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搞单一公有制;也不能因为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搞私有化。
有人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今天之所以发达,就是因为实行了私有化,发展中国家要想富强必须走私有化的道路。目前,世界上实行私有制及推行私有化的国家有近200个,其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只有极小一部分。2009年联合国公布的49个最不发达国家中,48个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即使是少数的发达国家,大部分也是通过殖民统治、经济掠夺等方式完成其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尔后又利用经济、技术等垄断优势在全球攫取超额利润维持其发达地位。然而,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不仅无法复制少数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找到发展的捷径,相反,一些国家由于大力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市场自由化、贸易自由化,结果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导致经济严重衰退、社会分化、人民贫困,甚至出现社会动荡。惨痛的事实警醒人们,搞私有化绝不是实现经济发达的捷径,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是由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因素决定的,关键是要建立符合国情的社会经济制度,为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有人认为,只有搞私有制才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只有私有制才会有效率。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的一种经济体制,既可以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结合,也可以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私有制企业,都可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一个企业的具体经营绩效会依市场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变化而呈现不同状态,现实中任何一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有可能盈利或亏损。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私有制企业,只要经营管理不善,在实践中就会出现效率不高的现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初步找到了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国有经济的路子,在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发展新型国有企业上取得巨大进展。2009年由《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国有企业有33家,中远集团、中国五矿、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一批处于竞争领域的大企业榜上有名。在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中,公有制经济日益显示出强大的竞争力和活力。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并不意味着搞单一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片面追求公有制经济所占比例,就会违背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影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比重越高,就越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对所有制结构的评价标准,不能只看所有制成分的比重,还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历史经验教训表明,单一公有制不符合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不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也不能实现国富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