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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截止时间:8月5日)

发布时间:2011-06-27    访问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6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 7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5.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85日。各申报单位需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
  6.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7.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王晓蕾,田晨亮;联系电话:0105858119858556040
段洪波;联系电话:010-66096625
 
 
学校联系人:徐莺
联系电话:87495130/9519(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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