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五一”放假有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4月30日(第十一周星期一)的教学课程调至4月28日。
二、放假期间,请各学院和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重点部门更要加强防范。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原则上不举办各种集体外出活动。
各部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过节。
三、请各单位于4月27日下午4:00前将本单位劳动节期间值班安排送交学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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