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我校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潜心教书育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院部限推荐1个(我校限推荐1个候选团队)。
三、奖励措施
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部将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省教育厅将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典型等工作中予以支持。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人选推荐。各二级院部要以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寻访荆楚好老师”、“最美教师”等活动,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典型和团队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
2.按时提交材料。请各二级院部于2021年6月1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及开展建设活动的情况报告的纸质盖章版交到人事处315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以“XX学院+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为主题发送至邮箱13575245@qq.com。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7479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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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已下载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