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日前,学校收到《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教务处
2012年6月12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函〔2012〕2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今年继续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范围与重点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的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综合改革与评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师队伍教学能力建设、教学管理改革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以及高职高专教学改革、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管理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及实践等。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申请项目要针对当前我国特别是湖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今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重点是围绕湖北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重点项目,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其他研究内容见立项指南。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湖北省大学英语(含本科公共英语和高职高专公共英语)教学改革,进一步鼓励大学英语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提高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技能,今年继续联合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设立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经评审确定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纳入到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学校推荐。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申报项目需在学校立项课题基础上,由学校择优向我厅统一推荐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学校负责推荐。我厅不受理教师个人项目申请。
2、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已主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2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3、申请人应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连同《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用Excel格式制作电子档)纸质、电子档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今年,我厅继续实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盲审评审,各申报项目除报送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外,还应报送三份《申请书简表》,供专家评审之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12年全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400项左右,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含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专项申报项目)。其中,部委属高校和省属高校中的大学按专任教师人数的1.5%推荐,省属高校中的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的1%推荐,高职高专院校按专任教师人数的0.5%推荐,独立学院及其他高校可推荐2-3项。请各高校严格按限额推荐,超报不予受理。在申报推荐时,应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占80%以上。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经我厅审核后公布。
希望各高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高校应安排相应的资助经费,保证项目承担人开展研究和实践的时间和条件。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87328172,电子邮件:hbjytgjc@163.com;联系人:吴勃。
本通知所附项目指南、《申请书》、汇总表等附件不印发纸质稿,请各校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http://gxjx.e21.cn)下载电子版。
附件:1、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信息来源:湖北省教育厅网 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