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概念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特征的再理解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声言,“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并将第一卷第一章标为“唯物主义观点与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2、66页),这些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但长期以来,对于前者,人们大多只是从科学对象或科学研究的历史性方面去理解,而忽略了马克思所说的“历史科学”的独特意蕴,仍将其理论归类为他们所极力要克服的哲学;对于后者,人们大多也只是从一般的意义上将其理解为强调哲学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而似乎并未意识到它与前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即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同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的对立之间的内在关联,特别是唯物主义与历史科学的内在关联。这样一来,“唯一的”“历史科学”的提法之中所包含的对于恰切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之革命性的重大意义,也就被忽略了。而要理解这一内在关联和重大意义,便须重新理解“唯物主义”、“历史”、“历史科学”这些概念在历史上和在马克思那里的深刻意蕴。本文的考察将从对上述诸概念之意蕴的再理解开始,在此基础上推进到对于马克思的批判的历史科学概念之意蕴的阐发。
一、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意蕴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般被理解为一种关于何为世界本原的本体论论断,这固然不错,但在这样理解时,人们却往往忽略了其更为根本的方法论意蕴。而正是方法才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不同的方法决定了理论上结论的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唯物主义的本体论不过是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的结论或本体论承诺而已。而且,更重要的是,作为对于近代形而上学之超越者的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像旧形而上学家那样去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本体论体系,因而其唯物主义就只能主要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强调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也就只能主要从方法论上去理解。因此,为了深入理解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性意义,我们必须首先阐明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意蕴。
在西方哲学史上,方法论意义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比之本体论意义上的二者对立要产生得更早一些。古希腊最早被称为哲学家的自然哲学家们,用某种被视为“始基”的自然事物如“水”、“气”、“不定形者”、“火”等来解释世界。这类“始基”后来被亚里士多德统统归结为“质料”。在哲学史研究中,这些哲学家的理论主张常常被称为唯物主义。但赵敦华教授认为此种说法是成问题的,因为“希腊哲学中并无现在所谓的‘物质’概念,当然也就不会有以‘物质’概念为中心的唯物主义”。而“预示着后来的‘物质’概念的希腊哲学概念是‘质料’(hyle)。hyle在希腊文中的原意是‘木材’,哲学家借用这个生活用语表示世界万物构成的原材料……hyle在中世纪被翻译为matter,但其基本意义仍然是‘质料’。直到近代哲学中,西文中的matter才表示‘物质’的意义。”(赵敦华,第1-2页)这也就是说,严格意义上的唯物主义直到近代才形成。但另一方面,赵敦华教授又指出,“‘质料’虽然不是‘物质’,但却包含着近代哲学的‘物质’概念的萌芽”(同上,第2页)。这“萌芽”意味着什么呢?笔者以为意味着方法论意义上唯物主义进路的形成。的确,从严格的本体论意义说,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是不能称之为唯物主义的。但若从方法论上看,即从解释世界的基本进路看,的确又存在着这种以“质料”解释世界与以“理念”或“形式”解释世界的对立。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将自然哲学家的理论称之为唯物主义,大概正在于其以“质料”即matter解释世界,这种解释世界的方式自然便成了Materialism即“质料论”或唯物主义。而与之相对立,另一些哲学家则用“理念”、“观念”或“形式”即idea或eidos来解释世界。这些用“理念”、“观念”或“形式”即idea或eidos来解释世界的理论,自然也就成为Idealism即观念论、“形式论”或唯心主义。尽管这种解释方式的划分,只是后人基于亚里士多德从其“四因说”的观点对过去的哲学史的概括而做出的,有简单化之嫌,但从其的确表达了方法论上两种对立的理论进路来看,亦有其合理性。因此,若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区分为方法论和本体论两种类型的做法能够成立,则从哲学史上看,由于方法论的唯物主义出现得更早,而本体论的唯物主义是由之发展而来的,从而前者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
当然,这里重要的不是说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哲学史上的起源,而是要进而看到这两种对立的解释世界的进路在方法论上究竟意味着什么。这就需要回到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亚里士多德指出,所谓解释世界,从根本上说就是探究万物生灭变动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将自然的本原归结为某种或几种元素。而“原因则可分为四项而予以列举”,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参见亚里士多德,1959年,第6、84页)。而“后面三种原因在多数情况下都可以合二为一,因为所是的那个东西和所为的那个东西是同一的,而运动的最初本原又和这两者在种上相同”(亚里士多德,1991年,第49页)。显然,“将四因归结为二因,这对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研究本体的构成有着重要意义。”(姚介厚,第717页)进而言之,这一归结对于整个西方哲学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这是因为,所谓解释世界无非就是找出事物动变的原因,但既然事物之动变原因无非是“质料”(“物质”)和“形式”(“理念”、“观念”)两项,那么解释世界的方法论原则从根本上说就只有三种可能的方式:质料论或唯物主义的,观念论或唯心主义的,以及试图结合质料与形式二者的二元论的。由于二元论总会偏向某一方面而很难保持不偏不倚,故从根本上说,解释世界的方法论原则就只有质料论或唯物主义与观念论或唯心主义两种方式。
以唯物主义方式还是以唯心主义方式解释世界,其根本差别无疑在于物质概念与精神概念的差别。但由于物质与精神这一对概念是从质料与理念或形式这一对概念演变而来的,所以前二者之间的根本差别也就根源于后二者之间的根本差别。那么,质料与形式之间的根本差别是什么呢?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描述,其间的差别主要在于,首先,质料是基础,是被规定者,是潜能,而形式是上层,是规定者,是现实;其次,质料既然是被规定者,就是被动者,而形式既然是规定者,就是能动者;再次,质料既然是被规定者、被动者,那就是可被改变的,而形式既然是规定者、能动者,便是永恒的、不变的。(参见亚里士多德,1991年,第24-56页;1959年,第128-139页)基于这种差别,所谓唯物主义地解释世界,便是从可被规定、改变的基础、下层、潜能出发,去说明事物的动变;而所谓唯心主义地解释世界,便是从永恒的、不变的上层、目的、理念出发,去说明事物的动变。而这就构成了两种对立的因果观念:前者基于既有存在,基于事实性,是一种基础条件论因果观,后者则基于未来存在,基于规范性、目的性,是一种目的论因果观。
这两种对立的因果观长期并存,但在古代和中世纪,目的论因果观占据主导地位,而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则是一种极端的基础条件论因果观即机械论因果观占据了主导地位。于是,“时间的变化过程就成为严密研究的唯一对象,终极因果性(即目的因)也就没有任何地位了。真实世界就是处于数学连续性的一系列原子运动”(伯特,第76页)。就此而言,两千多年来西方哲学历史的演变,亦可看做是“关于原因的观念所发生的变化,这变化是从作为目的因的原因,变到作为冲击的原因”(威尔逊,“序”第Ⅳ页)。这一对目的因的拒斥、对机械因果关系的普泛化的结果,便是任何对于世界的解释只能依据能够数学化的机械决定论来进行。机械决定论将世界归结为原子之类物质微粒,无疑是十分抽象的,因而在解释世界变化时不可避免地会陷入种种困境。面对这种困境,德国唯心主义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发展出了一种辩证的目的论因果观,试图把机械论因果观整合进目的论因果观中去。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中所要克服的,首先便是这种唯心主义的目的论因果观。
因此,从方法论上看,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就是各自在解释世界时,是从居于下位的基础条件出发,还是从居于上位的目的出发的对立。由此观之,马克思的历史观之所以是唯物主义的,正在于它是从作为下位的人们的感性的物质活动的经济基础出发,去解释全部历史包括居于上位的人们的观念、目的等精神生活的发展变化过程,而不在于构建一种将历史还原为某种本原性自然存在物的物质本体论。
二、历史对于唯物主义的意义
关于旧唯物主义与历史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曾评论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8页)后来恩格斯亦曾写道:“旧唯物主义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历史的研究中不能得到很多有教益的东西;而我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内自己背叛了自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8页)这些论述似乎表明唯物主义与对历史的解释是很难相容的,历史研究似乎很难构成唯物主义的基础。但若是这样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即唯物主义地解释历史也就成了一个奇迹了。
其实,上述困难只是从形而上学的本体论唯物主义视野所得出的结论。如果我们从方法论视野去看唯物主义与历史解释的关系,则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来,那就是,唯有历史领域才是唯物主义地解释世界的根基所在,而在单纯自然领域,唯物主义地解释世界只是在有限意义上才能成立。人们经常不假思索地认为,自然科学天然是唯物主义的盟友。但这种认识亦只是在有限意义上才能成立。请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怎样批评这种唯物主义的唯心主义实质的:“事实上,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唯心主义的观念中立刻显露出来。”(马克思,第409-410页)
如何理解马克思对于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批评呢?这涉及马克思对于唯物主义立足点的革命性改变。如前述,唯物主义在方法论上意味着在解释世界生灭运动时立足于质料性的“基层”。这是所有唯物主义在方法论上的共同之处。进一步看,“基层”与作为唯心主义立足点的“上层”之间的前述种种区别,从其与人的关系言之,实质上是感性直接性与理性抽象性的对立。唯物主义的“基层”总是感性的、直接的事物,而唯心主义的“上层”总是超感性、抽象的事物。这种感性直接性在古代唯物主义那里尚是隐含着的,即被视为世界之“基质”的“水”、“火”、“空气”、“原子”等,虽然未明确地从可感性加以规定,但却都与“理念”、“形式”之类相反,具有可感性。这种感性直接性在近代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中则得到了明白无误的揭示。例如,霍尔巴赫就从可感性对物质概念进行了规定:“物质一般的就是一切以任何一种方式刺激我们感官的东西”(霍尔巴赫,第587页)。按照这一规定,凡是能够刺激我们感官的东西,即具有可感性的东西,就是物质、就是实在,而那些不具有可感性的抽象的事物就不具有实在性。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自然也是从感性出发的。但如何进一步理解感性直接性,在不同的唯物主义那里就大不相同了。一切旧唯物主义实际上都是将感性直接性理解为感性存在,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则与之根本不同,是将感性理解为感性活动。据此,马克思批评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4、56、78页)
把立足点从感性存在转变到感性活动,初看起来似乎无多大变异,但将这一原则贯彻下去,却带来了唯物主义史上的一场革命性变革。因为若将感性仅仅理解为感性存在,不可避免的结论就是只有感性之对象即感性客体才是直接性的存在,才是最为可靠的出发点;而若是将感性理解为感性活动,则情形就完全不同了:最为直接的存在并非感性对象本身,而是感性的人的活动。从此立场出发,感性对象本身只有置于感性活动之中时,才是具体的存在物,而若将之抽取出来,便只是抽象的存在物。因此,对于人而言,只有感性的人的活动才是最为直接性的存在;也只有从感性活动出发,才称得上真正是从“下层”出发去说明世界,也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而感性的人的活动首先就是从事生活资料生产和再生产的历史的活动,因而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出发,就意味着从现实的人类历史活动出发。就此而言,唯物主义的真正立足点正是现实的人类历史,而不是被从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中抽象出来的感性事物。
因此很清楚,马克思对于这种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批评的核心之点,是指向其“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方法的,即“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这种抽象的方法把感性客体从现实的感性活动中抽象出来,使之成为脱离历史的抽象物,即超历史的永恒范畴,自然也就无法把握现实的历史过程。而与之相反,马克思认为“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则是从下层的、基础的存在出发,即从对于人来说最为直接的存在,“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等一类上层的、观念形态的东西。而这一点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亦即“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做是他们的意识”,认为“生活决定意识”,而不是相反。(同上,第92、73页)这也就是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同上,第56页)而“这样一来,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观中被驱逐出去了,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提出来了”。显然,只有在历史领域,才能够通过描述现实生活过程而说明人们的意识,即“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65页),而在自然领域则不能够通过对自然的研究做到这一点。因此,从根本上说来,对于唯物主义而言,决定性的领域并不在自然领域而是在历史领域;是历史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才是唯物主义的最终的可靠基石。
更进一步看,之所以是历史领域而不是自然领域才是唯物主义的最牢靠基石,还在于人的创造性活动同历史的关系与同自然的关系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以及人类认识与其创造性活动具有内在关联。马克思十分赞同维柯关于人类历史是人所创造的观点。维柯写道:“民政社会的世界确实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所以它的原则必然从我们自己的人类心灵各种变化中就可找到。”(维柯,1987年,第134-135页)马克思肯定了维柯的这一思想:“如维柯所说的那样,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马克思,第410页)当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自然史是指存在于人类史之前和之外的自然史,而非由于人的活动已经进入了人类史的自然史。因为后一种自然史与人类史“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6页)。
进而,马克思也批判地汲取了维柯关于人类认识与其创造活动有内在关联的思想。维柯写道:“在拉丁语中,verum(真理)和factum(创造物)是可互换的”,“这样,人们可以推论,古代意大利哲学家持有下述关于真理的信念:真理就是创造物”(维柯,1997年,第83页)。据此,他指出,“物理学中的那些凭借几何学方法而据说是真的定律仅仅是或然性的;几何学提供给它们方法,但并未提供证明。我们所以证明几何定律,是因为我们创造了它们;如果我们能够证明物理学定律,那么我们就能够创造它们。事物的真实形式只存在于全能的上帝那里,而靠着这些形式,事物的(物理的)性质才得以形成。”(同上,第73页)准此,“任何人只要就这一点进行思索,就不能不感到惊讶,过去哲学家们竟倾全力去研究自然世界,这个自然界既然是由上帝创造的,那就只有上帝才知道;过去哲学家们竟忽略对各民族世界或民政世界的研究,而这个民政世界既然是由人类创造的,人类就应该希望能认识它。”(同上,1987年,第134-135页)如果我们把人类创造活动理解为人的实践活动,那么很明显,维柯的这一原理在马克思那里得到了批判的继承。不难看出,马克思的命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5页),与维柯上述思想具有密切关联。既然人的思维或理论认识根源于直接性的实践,或者说理论只是对于直接性实践的领会与反思,而现实的人类实践构成了人类历史,那么,作为人类实践的人类历史也就是理论认识最为切近的基础,从而也就是理论认识所可能达到的最为完备的领域。
就此而言,对于自然的认识,如果这个自然指的是与人类史互相制约、进入了人类史的那部分自然,就是属于人类史的,而若是指一般意义上无限的自然,则由于这一领域存在于现实的人类历史之外,它对于人类而言并非直接性的存在,人类对其的认识就必定是单纯概念性的、推论性的,因而不可避免是抽象的。自然科学家实际上是在现实实践的大背景下工作的,尽管他们常常忘记这一点。科学家们以为他们所研究的对象便是直接的存在,却不知这些对象恰恰是从直接的存在抽象出来的抽象事物。当然,若不超出其专业领域,把这种抽象事物视为直接存在亦无大碍。但若将之推广至其专业领域之外,当作解释全部世界的原则,那就是把抽象事物当作直接性存在,从而也就如马克思批评的那样滑向唯心主义了,因为这与唯心主义把抽象事物当作直接性的存在并无二致。
三、历史唯物主义:批判的历史科学还是思辨的历史哲学?
在阐明了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意蕴和历史对于唯物主义的意义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而讨论马克思历史科学概念的意蕴了。在马克思“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的论断中,“科学”一词的原文为“Wissenschaft”。虽然在德语中此词的含义比较含混,较之英语中的“science”为宽,但总的说来在近代以来数世纪的时间中,欧洲各种语言中似乎并不严格区分“科学”与“哲学”两个概念,如牛顿便将其力学著作题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而黑格尔的哲学著作却又称之为“Wissenschaft Der Logik”即“逻辑科学”(通常中译为《逻辑学》)。但无论如何,自19世纪后期以来,“科学”与“哲学”的含义逐渐分化了:“科学”更多地指那种带有实证性的研究,而哲学则更多地指那种思辨性理论思维方式的领域。因而,马克思恩格斯将其历史唯物主义称之为历史科学,并与思辨的历史哲学对立起来之时,他们是在一种较为晚近的意义上使用“科学”一词的。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认真地对待他们的“历史科学”概念,而不能无视马克思对思辨的历史哲学的批判,继续将他们视为历史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混同于历史哲学。
那么,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是如何根本区别于历史哲学的呢?对此问题,莱蒙的解释颇为精当:“就马克思的情况来看,他攻击‘哲学’显然是在攻击那种纯粹通过逻辑范畴进行推断而演进的思想方式。这不是说他无视逻辑的力量——而是说,他不承认把诸如‘人’之类的普遍概念看作好像它们指示真实现象这种做法的有效性。”与这种思辨的哲学相反,“马克思认为他的新方法即‘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因为对他来说,它源于实践的真实事实,而不是固定的或先验的概念。说它是‘科学的’,还因为它能够从这种‘真实的现实’中,提炼出揭示事物间联系的一般‘概念’或主要原则框架——类似于‘科学规律’解释自然的作用。”(莱蒙,第398页)显然,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描述中,由于“思辨”或“哲学”脱离现实生活而试图从某种普遍的概念出发去演绎历史,因而是等同于唯心主义的,特别是等同于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其根本性错误在于,“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做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6页)。而“科学”的方式则相反,由于“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于是,“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的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中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同上,第73页)。因而,在与思辨唯心主义相反的意义上,科学是等同于唯物主义的。
我们看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起来,另一方面又将科学与思辨哲学对立起来,并一方面将唯物主义与科学方法等同起来,另一方面又将唯心主义与思辨哲学等同起来。这种对立和等同的意义何在呢?这个问题以往似乎被人们忽略掉了。其所以如此,恐怕在于以往人们大多只是从本体论上去理解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而忽略了这一对立在方法论上的意义。从方法论上看,唯物主义与科学的一致性正在于二者都要求从事物存在的基础条件去说明事物,是一种基础条件论因果观;而唯心主义与思辨哲学的一致性则在于二者都以或隐或显的目的论去说明事物,是一种目的论因果观。正由于这种一致性,马克思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视为与思辨的历史哲学对立的历史科学。
但说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科学,甚至是一种实证的历史科学,总会使人觉得有欠妥当。倘若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历史科学,那它岂非只是诸多科学的一种,如何担当得起世界观之重任?当然,人们常常会说马克思创立了科学的世界观。当人们这样说的时候,“科学”一词并不包含与哲学对立的意思,而毋宁说是对一种哲学的赞词,是一种定语,用来形容中心词“哲学”的。因而在人们心目中,历史唯物主义仍然是一种哲学,甚至有不少人试图将之归结为又一种思辨的历史哲学,明确提出建构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任务。但当人们这样想和做的时候,又如何面对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自己的陈述呢?他们不是明明将科学与思辨哲学对立了起来吗?看来要理解马克思心目中科学的含义,我们就不能囿于马克思所批评的那种狭隘的自然科学的科学观念,而是必须回到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观念。
如前所述,马克思的科学观念正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即一种从“下层”出发去说明“上层”的方法或进路,一种基础条件论因果观。但这样一种科学观又从根本上区别于经验主义的科学观。在马克思看来,那种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实证科学,由于其并未达到最直接的现实存在,因而还是抽象的,还不是“真正的实证科学”,而只有“描述人们实践活动的和实际发展过程”的“历史科学”,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实证科学”。与经验论的旧唯物主义不同,这种新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主义是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而不是从感性存在出发;它所要描述的是人的感性活动,而不是旧唯物主义只知道的感性存在。而感性活动与感性存在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感性存在只是我们感官的对象,感性活动则不然,它既然是人的活动,便必定包含着活动主体及其活动方式与活动对象两个方面。人的活动既然是能动的,那么主体对其活动便必定在某种程度上是自觉的,因而主体及其活动方式与活动对象便不是同质的,而是处于不同层面的。显然,经验主义的方法至多只能描述僵死的感性存在,而无以描述人的能动的感性活动。因此,新唯物主义就不能像经验论唯物主义那样从纯粹感性材料出发,而是必须超越这种狭隘的旧唯物主义视野,从一个更高层面看待人的感性活动。这更高的层面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决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74页)这就是说,马克思超越经验主义科学方法的根本之点,是肯定在对现实实践活动的描述中,必须有一种一般性的观念作为指导原则,而不是如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以一种白板式的心灵直接面对各种感性材料。与经验论者不同,马克思公开承认自己的历史科学研究有一个一般性的指导原则。正是这一点,使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观念从根本上区别于经验主义的科学观念。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或一个层面,而不是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问题的最关键之点。这里涉及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之中心问题:“唯物主义观点与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马克思之所以将唯物主义与历史科学等同起来,以反对等同于唯心主义的思辨的历史哲学,绝不仅仅是要提出一种新的关于历史研究的一般观点,而是要建立一种他所理解的全新的历史科学。因此,对于马克思来说,重要的不是提出这种一般性观点,而是以其为指导原理,具体地实施历史科学的研究。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在上面那段话之后,马克思话锋一转,直接提出了真正的历史科学研究的重要性和困难性:“相反,只是在人们着手考察和整理资料——不管是有关过去时代的还是有关当代的资料——的时候,在实际阐述资料的时候,困难才开始出现。这些困难的排除受到种种前提的制约,这些前提在这里是根本不可能提供出来的,而只能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中产生。”(同上,第74页)因此,关键在于以一般性原理为指导进行具体的历史研究,而不是将一般原理当作灵丹妙药到处套用。如果认为一般原理可以到处套用,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那就完全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科学,而堕入思辨的历史哲学之中去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判的主要对象正是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哲学。其中涉及费尔巴哈:正是因为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一般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从而使他亦如其他青年黑格尔派一样,堕入了历史目的论,即“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批判,也正是由于其“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方法而陷入了唯心主义的观念。但遗憾的是,后来人们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中,却往往忘记了这一点,忘记了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或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而言,最重要的是在一般原理范导下的具体的历史研究,而不是如恩格斯所批评的那样,将一般原理当作现成的公式,去到处套用,用来剪裁各种历史事实。(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88页)
显然,在马克思恩格斯对其方法的描述中包含着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另一个层面则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前一个层面在研究中的功能是,“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决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而后一个层面则在前一个层面的指导下,“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1页)。前一个层面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独立的哲学”的“取而代之”,“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因为“这些抽象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这一与传统哲学不同而又高于实证科学层面的一般性观念或原理,可称之为马克思历史科学的“类哲学”层面。后一个层面既然是“根据经验”“考察和整理资料”,是“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则在某种意义上与一般实证科学相类,故可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或历史科学的“类科学”层面。
那么,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这两个层面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这是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层面是普遍性的或一般性的,而另一个层面则是具体的或个别的,因而这两个层面之间是存在着重大差异的。其次,这两个层面的差异又不是如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那样,一是纯粹逻辑形式,一是纯粹感官材料,亦非如在康德那里那样,一是超验的,一是感性经验的,二者截然分离,而是两个层面之间虽然有重大差异却也有某种程度的统一性,即其间只存在一种相对的分离。这是因为,一方面,一般性层面并非纯粹脱离感性经验的先验之物,而就是从对具体人类活动方式的研究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是会随着生活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发展而有所改变的,而非永恒不变之物,因而必须依据现实历史的变化对之不断地进行批判性审查和改造;另一方面,对于具体现实生活的研究与无批判地接受某种一般原理的经验论的实证科学不同,它继承了康德哲学的批判精神,要对作为历史科学前提的一般原理进行批判,因而这种历史科学研究便并非“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汇集”,而是在一般原理的指导下对于现实生活过程的理论重构。因此,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解释学循环的关系,一种在具体的历史研究中互相支持、互相确证的良性循环关系。再次,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层面在具体的研究中是不可或缺的:一者提供一般的范导性原理,一者进行具体的描述性建构,二者共同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或历史科学的理论整体。就此而言,历史唯物主义或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是介乎于思辨的历史哲学与经验主义所理解的实证科学之间的:它既不能被归结为思辨的历史哲学,也不能被归结为经验论的实证科学。由于它是一种自觉的以一种经过批判性反思的一般性方法原理为范导的实证性或经验性科学,因而在此意义上,它可称之为批判的历史科学。
总之,无论把马克思的批判的历史科学“拔高”为思辨的历史哲学还是“降格”为一般实证科学,都曲解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特征,因而都是完全偏离马克思的理论立场的。当然,主要的偏离还是将之“拔高”为思辨的历史哲学。这种“拔高”在马克思在世时就有人做了,马克思对此曾严正声明:“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1-342页)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却往往无视马克思自己的理论立场,持续着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历史目的论的阐释。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概念。
四、批判的历史科学:改变世界还是仅仅解释世界?
马克思在其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初,就明确宣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7页)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改变世界”只看作一种外在于理论的实践态度,而非一种理论内在所蕴含的倾向。这样一来,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成了与其他理论一样的解释世界的理论,其不同之处只在于信奉这种理论的人不满足于只是解释世界,而是还要将这种理论运用于改变世界。必须指出,这种看似不错的通常理解大大消减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性意义。当马克思写下上面这句话的时候,他决不是简单地表明在其理论之外的一种去改变世界的决心,表明一种主观的态度,而是表明他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与以往的哲学根本不同,它内在地包含着改变世界的理论兴趣,是改变世界之实践活动的内在构成部分。
这里涉及人的活动中理论与实践二者何者更为根本的问题。旧形而上学预设世界为一理性之存在,因而视能够把握这种理性存在的理论理性为人之本质,从而理论活动也就成为最根本之活动,而实践活动是从属性的,只是理论活动的延伸。马克思是这种形而上学传统的最早反叛者和批判者。他将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看作比解释世界的理论活动更为根本的活动,从而将解释世界的理论活动从属于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因而,这一根本性转变绝不是一种要把理论付诸实施的主观态度,若是这样的话,它就仍是一种形而上学;而是由于将理论从属于实践,它就使历史唯物主义内在地包含着实践意蕴。那么这一点是如何可能的呢?这是与其方法论唯物主义内在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