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王宏波 段莉群 陈建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及其内容结构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3-09-23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是三个不同层次的理论体系。它们在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上有无区别?这是我们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问题时不能回避的问题。如果我们在研究对象的界定上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就会构成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理解的理论前提,这也会影响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结构的理解和界定。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

  1914年,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中简明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在列宁看来,马克思主义被简明地表达为它是马克思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它是包含了马克思的全部思想观点和学说。列宁的定义是一种外延式定义,并未涉及内涵规定。如果我们把列宁的定义,按照逻辑一致的思路,从时间上拓展,应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所集中概括、形成的思想理论,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全部观点和学说。1938年,在斯大林时期所编著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其中有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对象”的定义。史学家一般认为反映了斯大林的观点。书中写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关于工人运动的科学,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斯大林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表述就是指社会发展、工人运动、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科学。这种理解与列宁相比,内涵更加明晰。但在1950年,斯大林再次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定义,即“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被压迫和被剥削群众的革命的科学,是关于社会主义在一切国家中胜利的科学,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这个定义在20世纪50、60年代被广为认可。斯大林的定义是一种涉及内涵的定义。但斯大林定义的最大问题是在1950年的定义中把自然发展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对象和内容。这就导致了后来用马克思主义命题判断自然科学是非的极左思想理论及其政策。相比较而言,斯大林1938年的定义是有可取之处。他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后边的三个“关于工人运动”、“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则是对社会发展理论内容和性质的进一步具体化说明。

  (二)我国学者的观点

  1986年段若非提出:“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世界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特别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更特别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和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奚广庆于1990年11月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世界发展规律特别是关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历史运动规律的科学。”这两个定义有一个共同特点,把“发展规律”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内容,这个规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因为,它以规律作为对象,以规律的研究作为任务。但是对于“规律”所涉及的领域涵盖到整个世界,强调世界发展规律,这里就有值得讨论的问题。首先,“世界”能不能作为一个学问、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恩格斯曾经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企图建立一个关于世界的包罗万象的哲学理论是错误的。关于世界的发展规律,肯定是包罗万象的。所以,这个理解是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其次,世界观的内容不等于世界发展的规律,关于世界的看法是世界观,它是哲学;世界发展的规律,是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的发展规律的总汇,由各个门类的学科来承担。在各门学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概括出关于世界发展的看法和观点,才是世界观。所以,世界观不是世界的发展规律,把两者等同就混淆了哲学与科学的区别。

  中国人民大学的高放教授2003年在其主编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做了这样的规定: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科学”。到了2005年,高放再次对“马克思主义”作了进一步简明的解释,简化为“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人的解放的科学。”据此,在高放教授看来,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解放的科学,“人的解放”既可以从对象方面去理解,也可以从内容方面去理解。在高放教授的定义中缺少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容规定。人们一般认为,马克思有两大发现,即剩余价值和唯物史观,这是恩格斯明确指出过的。唯物史观的核心就是发现人类社会有客观规律。高放教授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游离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之外,显然是一种理论遗憾。

  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对象和内容的理解中,还有其他一些观点,这里不一一列举。在这些观点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以下几个:(1)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2)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3)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学说。这些定义都从不同方面和视角对马克思主义的内涵进行了高度概括,但也仅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一个方面的抽象反映和概括,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和准确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确有启发价值。现在的问题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成为三个基本层次时,如何科学地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理论框架,就成为不能不回答的问题,这也是从整体性的角度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新的时代要求。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象的界定

  研究对象是一个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标志,研究对象决定研究内容,研究内容决定了理论体系,研究对象的确定是学科存在与发展的依据。如果我们要从整体性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必须找到一个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如果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才能从对象、内容和体系的统一上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从而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实质。

  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不同领域的问题就会有不同的对象,关于不同对象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形成的观点体系,就包括在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和思想观点总体中,即包括所有问题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一级学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象就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本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是与此相区别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及其实践过程的研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产生的理论。国外马克思主义,情况就复杂一些,就笔者的看法,应当是国外学者,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围绕着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问题的研究所形成的理论观点,当然不应当限定在这个问题上,但主要是这个问题。例如,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等。但一级学科范围内国外马克思主义,首先要把精力放在围绕着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问题的研究所形成的理论观点的比较研究上。这样我们在学科建设的任务侧重上,就与特殊领域的马克思主义有所区别,就可以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范围内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之规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应当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的规律。我们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具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和历史基础的。

  人类解放的规律是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形式。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有主体内容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现实的人”的活动规律。人作为历史主体是社会发展规律的物质承担者。所以人的发展与人类的发展前途和历史命运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的对象和目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的核心线索。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人类解放的规律是根本一致的,是同一个过程的两种表现形式,一个是主体状态的发展形式,一个是主体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历史主体的存在与发展状态和主体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关系的历史形式是一致的。社会历史主体的解放和社会历史主体所承受的社会关系的历史束缚的解除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人的发展、人的解放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历史规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发展和人类的解放。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运动的本质所在。所以,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类解放规律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其理所当然地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

  人类解放与社会发展变革的关系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发的社会思想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次年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都重点指出,“人类解放”,不是任何时候更不是在地域范围内可以达到的目标,而“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同时又指出,人类解放是以“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为条件的,人类解放不仅保证“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即“有个人自由”,而且通过推翻旧的国家使每个人的“个性得以实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表述了人类解放的理想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值得强调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是将人的发展、人类解放与具体社会关系形式的发展、变革相联系,阐明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共同体或联合体中才能处理好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实质上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具体形式发展变化的历史规律。基于社会历史规律的分析,马克思主义把人类解放及人的解放看作是随着人类文明演进而不断实现的“自然历史过程”。 

  2.这个规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两大理论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最重要的理论内容。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剖析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灭亡以及必然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的客观规律性。1883年3月17日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评价马克思一生中最伟大的两个发现,即“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依据恩格斯的这个说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规定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人的解放规律”就充分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两大理论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

  唯物史观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核心。而这一核心观点,恰恰是围绕揭示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客观规律展开的。辩证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所包含的最根本的理论观点和科学精神。唯物史观的提出,标志着社会科学发展历史上的一次革命。承认不承认社会运动有自己的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以往的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区别,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与以往的社会科学不同,唯物史观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由于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这个基本矛盾,才科学地说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唯物史观的发现也使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把无产阶级的前途与社会发展规律联系起来,其重大意义在于,它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原因,指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本质)和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性,阐明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斗争的经济根源,论证了资产阶级的掘墓人———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前途,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必然性。

  这两大发现,是人类社会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的关系,也体现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这两大发现以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这一真理为基础说明无产阶级及其人类解放的前途,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追求是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解放全人类,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价值性相互统一、相互印证的关系。

  3.这个规定具有思想的完整性和与时俱进的特点。

  这个定义不像有的学者那样,把无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包含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定义之中,从而起到强调无产阶级革命的作用。我们的作法却恰好相反,“无产阶级革命”的词句没有出现在定义之中。这是不是消解革命?非也!定义中把社会规律和人类解放联系起来,概括了社会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两种情况。人类解放有两种形式,通过社会革命与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人类的解放又分为两个方面:把人从自然界中解放出来和把人从社会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阶级压迫的社会里,人类解放的途径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改变无产阶级受剥削受压迫的社会地位,巴黎公社、十月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等都是通过革命改变受压迫状态、实现解放的例证。而社会主义社会,人类解放的形式就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只有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物质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劳动不再是谋生的必要手段而成为乐生的需要,人们才能摆脱对“人的依赖关系”和对“物的依赖关系”,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人类解放中已内在地包含着无产阶级的解放,因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是人类解放的前提,而且首先是无产阶级从资产阶级的统治中解放出来,人类才能解放。无产阶级的解放包含有多重含义,不仅是政治解放,还包括从自然条件束缚下的解放,社会条件束缚下的解放,经济条件束缚下的解放,文化条件束缚下的解放,思想条件束缚下的解放等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解放与生产力发展密切联系,马克思主义旨在使全世界无产者和全人类不仅仅是作为历史的真正主人,而且都能摆脱繁重艰险的劳动,摆脱自然和社会任何形式的奴役,达到每个个人都能全面而自由发展,最终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实现这个目标必然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前提。可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强调“革命”,显然是站错了历史方位!今天无产阶级的解放不再是一个革命问题,而是建设问题,即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仅要反映“革命时期”的实际,也要反映“建设时期”的实际。基于这个考虑,尽管无产阶级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命题,但是它不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只是阶级矛盾尖锐、阶级斗争激烈时期的特殊命题,因而不应当出现在反映人类社会发展全过程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定义之中。

  4.这个规定体现了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规定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的规律”,其涵盖了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规律。例如,封建社会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甚至共产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特定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都是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之下的特殊规律,都包含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涵之中。不能把某一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和行动特点当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般研究对象来理解。

  马克思主义有鲜明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的学说是无产阶级求解放的学说,这是毫无疑问的。据此,有很多学者认为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明一定加上无产阶级革命的学说的含义。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具有阶级性和革命性,这是不容争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象就只是“革命”!阶级性与革命性是理论体系和内容的重要性质,也是理论体系的逻辑结论之一,它既不是研究对象,也不是全部结论。在无产阶级已经取得统治地位的情况下,革命的任务就由建设的任务所代替。要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无产阶级要团结其他阶级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今天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概括革命和建设两种实际。所以,在坚持革命理想的前提下,一定要领导、团结、包容其他阶级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所体现的社会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其实,中国的建设实践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早在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范围,他们之间的矛盾,都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因此只能采取民主的方法加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新变化,出现了以私营企业主、个体户、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等为主的新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之间,工人阶级与新社会阶层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利益矛盾。但是,彼此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包容性。毛泽东当年提出的政治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科学文化建设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改革开放的今天提出的“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以在全社会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些理论都深刻反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社会背景下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运用中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

  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界定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规律的科学,那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正是围绕着人类社会客观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规律展开的理论系统。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结构不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三大块结构。在这个内容结构中应当把哲学、政治经济学的结构给消解掉,突出世界观、方法论和人类社会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人类解放这样的一个基本线索。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应当是下列几个部分: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的方法论,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的规律,共产主义与人类解放的前途等七个部分。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思想基础,从整体联系的立场阐述物质观、实践观、辩证法思想和认识论原理及其相互的统一关系,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世界观。这一部分的难点是如何跳出哲学理论体系的论述方式,把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世界观理论传授给学生。

  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的方法论,是学生直接认识社会的理论指南,尤其是在当今社会结构复杂、形势多变、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逐步显性呈现、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多样多变的形势下,需要加强对学生观察社会的方法论进行训练。根据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阐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在社会研究方法论上实现的根本变革,抽取出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当遵循的最一般的方法论原则,阐明这些原则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让学生在社会认识中能够自觉处理社会科学研究中所涉及的这些辩证关系,自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一般原则指导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

  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和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的规律等内容,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应当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空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的社会历史事件相结合,形成特定社会的发展理论。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到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样的发展序列,就是这种形式的发展成果。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地理环境、一定社会形态下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产生出的指导具体实践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应用理论。而这种在实践中产生的对基本原理的应用理论,必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另一重要形式,是随着社会历史发展资料的积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丰富和发展。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也要体现在基本原理的层面上来。如此以来,我们要思考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不能够发展?如何发展?依据什么原则发展?我们以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一方面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性”,也就是有学者提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命题有哪些条,概括出来供人们学习、坚持和运用。另一方面,这个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结构的设计,也要有利于人们在这个结构框架中展开新的探索。我们必须从具体社会实践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理论、研究社会的方法论结合一定历史的具体的社会环境、文化进步特点,挖掘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的深层含义、准确把握它们的科学性,深刻研究具体展现的特殊性与个别特点,扩展和提升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力和指导性,尤其是要根据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中国化、大众化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当前,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和教学,也要有返本开新的要求,用科学的、开放的、发展的观点对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辨析和纠正我们过去的一些误解,现在需要改正的问题;也需要把曾经包含在马恩著作里面、当时没有凸现出来、现在看来具有时代意义的一些理论思想,加以发掘和弘扬;另外还需要我们发现马恩的经典著作中,一些条件限制不明确,今天我们还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概而言之,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仅要注重马克思主义具体应用式的发展,即和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应用的发展,而且更不能忽略的另一个层次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的发展。所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思想与价值体系的红线,不仅要“一以贯之”地体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各组成部分中,而且其本身的发展也必然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容,真正实现通过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弘扬和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

《教学与研究》2012年第5期

引文地址:http://myy.cass.cn/news/7226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