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繁荣我省教育科学事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总结2008年以来我省教育科研所取得的工作成就,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现将《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及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⒈申报范围: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成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含省新闻出版局核准的省级内刊)的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不包括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改方案和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凡列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已结题)均可参评,未列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经厅局级以上单位鉴定或评审通过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⒉有关证明材料如成果鉴定评审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要装订成册,复印件上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参评成果上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8日。
4.参评成果申报所需的《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可从附件中下载。参评成果一式3份(申报评审书报1份原件、2份复印件,成果3份),一律用A4纸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按照《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要求(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
201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