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基金申报工作
(一)青年培育基金项目
1.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
2.所有已获纵向项目立项的科研项目及已获校基金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青年培育基金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4. 青年培育基金项目每项研究年限为1-2年。
(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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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基础研究项目,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围绕我校学科发展特点的相关研究课题。
2.项目内容应创新性强,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展或取得重要进展。
3.项目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三、申报办法
本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以院部为单位,请各院部科研秘书于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文档。
2、校基金汇总清单电子版及打印稿(院部盖章)各一份。
3、电子文档,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
联系人:王良波
联系电话:027-59367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