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鄂社领办通字【201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请书》的学科代码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内页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填写二级学科英文代码和中文名称,务必保证二者的一致性。《申请书》中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联系到本人。
二、申请书《活页》填写内容限定在4000字以内(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三、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人资格严格把关。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他人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不具体分配到各科研单位。为提高申报质量,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要求,组织权威专家学者对申报材料进行一次筛选。
五、我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调整如下:
1、2013年2月18日上午8:00前,申请者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电子档。
2、2月18—21日,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形式审查。
3、2月21—22日,科技处反馈评审意见,申请者修改、定稿。
4、2月24日前,申请者提交定稿6份(A3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和《申请书》单独叠放)及电子档。
联系人:徐莺
联系电话:59367469
科技处
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