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现将申报与评选2013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或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近3年曾主持过省级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6、创新团队所在学校能够配套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7、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项目仍在研的和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8、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均可申报,每校限报一个创新团队。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限额20万元,非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由学校自筹。
二、注意事项
1、创新团队须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申请书》(见附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请勿使用塑料封面)。
2、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系统。
联系人:王良波、朱怡
联系电话:59367469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