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及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院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和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推荐申报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或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近3年曾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6.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7.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非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由学校自筹。

二、科研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报基本条件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4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9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1)科研项目申报人必须是2017年及2018年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未获立项资助的;

2)学院要加强项目审查。已获省部级以上(含教育厅)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人ppt汇报、学院评审汇总推荐排序并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要求注明申报的类型(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并说明是否兼报指导性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团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二份,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请勿使用塑料封面)。同时将电子版本提交到科技处。20181016截止。

2、科研计划项目: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在20181016前将申请人填写的项目申报书(见附表)和学院的申报排序结果提交至学校科技处(见附表),学校进行遴选后推荐至省教育厅,遴选结果将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上公示。

学校确定推荐意见后,另行通知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申请,并上传至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gxkj.e21.edu.cn/xmgl/login.php),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请于201810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工作,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处项目办 李杰燕

联系电话: 027-59367471


                                                   科学技术处

                                           201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