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址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暂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新增导师资格审核细则。
(一)审核基本条件
1.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无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情况。
2. 有本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进校从事教育、科研一年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6年以后出生者应有硕士学位。
3. 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近三年独立讲授过1门及以上本科生主干课程,至少能讲授1门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4.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近三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前2位),或承担有项目经费的科研项目,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
5. 能指导研究生检索、阅读专业外文书籍等文献资料。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新增导师资格申请:
1.因重大教学、科研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2.近三年未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
3.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6.21